日前
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
《自治区大学生体育评价实施办法》
(简称《办法》)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区
大学生体育评价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使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
评价由体育活动日常参与
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
具体由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
确定各部分占比及其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
高校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学时、专科生不少于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
《办法》提出
高校要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武术、冰雪运动及特色传统体育项目等专项运动技能。
对于大学生们较为感兴趣的体育社团
《办法》明确高校要成立体育社团
多鼓励支持其开展活动
学生参与社团覆盖率不低于20%
对于长期参与体育社团活动
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
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在体育成绩评定时予以倾斜
资料图
此外
根据《办法》规定
高校每学年将开展覆盖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测试成绩计入学生档案
与评优、评奖挂钩
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合格要求的学生不能毕业
高校除根据体育课教学等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外
也可聘请优秀教练员、
运动员进校园指导运动队、
体育社团活动
来源:综合自自治区教育厅、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王艳乔
责任编辑:夏振忠陈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