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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

《自治区大学生体育评价实施办法》

(简称《办法》)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区

大学生体育评价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使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

评价由体育活动日常参与

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三部分组成

具体由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

确定各部分占比及其管理办法

《办法》规定

高校必须为一、二年级本科学生开设不少于学时、专科生不少于学时的体育必修课,每周安排体育课不少于2学时,每学时不少于45分钟。为其他年级学生和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选修课成绩计入学生学分。

《办法》提出

高校要逐步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的学校体育教学模式。教会学生科学锻炼和健康知识,指导学生掌握跑、跳、投等基本运动技能和足球、篮球、排球、田径、游泳、武术、冰雪运动及特色传统体育项目等专项运动技能。

对于大学生们较为感兴趣的体育社团

《办法》明确高校要成立体育社团

多鼓励支持其开展活动

学生参与社团覆盖率不低于20%

对于长期参与体育社团活动

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级各类体育竞赛

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

在体育成绩评定时予以倾斜

资料图

此外

根据《办法》规定

高校每学年将开展覆盖全体学生的体质健康测试工作

测试成绩计入学生档案

与评优、评奖挂钩

不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合格要求的学生不能毕业

高校除根据体育课教学等需要配备体育教师外

也可聘请优秀教练员、

运动员进校园指导运动队、

体育社团活动

来源:综合自自治区教育厅、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王艳乔

责任编辑:夏振忠陈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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