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农民日报
河南唐河县人民检察院:
能动履职呵护受伤“花蕾”
河南省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案件中,坚持能动履职,对被害人进行全面综合保护,依法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传递法律温情。
年10月,唐河县某乡13岁的小月和11岁的小花在唐河县城体育广场玩耍时,犯罪分子以请吃喝、请KTV唱歌等方式把二人骗到一家私人旅馆里实施多次性侵。犯罪分子虽然已获刑,但是小月和小花从此萎靡不振,既不愿意上学,也不愿意回家。
办案检察官徐志峰和赵广明在进行家庭走访时发现,小月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她跟随祖父母生活,祖母因病生活不能自理,祖父缺乏监护能力。小花父亲智力低下,母亲聋哑,平时由70多岁的祖父照看。两位女童家庭教育缺失,得不到家庭的温暖,检察官向两名被害人的祖父送达督促监护令,督促家庭对其履行监护责任。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团队聘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对两名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一点点打开她们的心结。经过多日努力,小月和小花慢慢打开心扉,逐渐开始与人交流,并表示希望重返学校读书。鉴于二人萌生学习武术的想法,检察官多方筛选,最终选中新野县一家武术学校,该校在教授文化课的同时,开设武术课,且实行封闭式管理。检察官驱车50多公里,把小月和小花送到该校。
唐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启动司法救助机制,分别向两名被害人家庭发放救助金2万元,帮助小月和小花回归正常学习生活,解决后续学习和生活等日常开支。
同时,检察机关联合该县妇联、教育局关工委以及学校分别结合自身职能制定详细措施,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