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校训练致学员死亡,一审教练获刑6年,双

年10月,登封市一武校在训练中,致7岁学员陈某博受伤,在送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涉事教练被丰登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4日,罚款元。死亡学员陈某博家属认为陈某博受伤并非训练导致,而是被教练在训练过程中殴打致死,要求追究教练刑事责任。

年3月16日,郑州铁路运输法院一审支持程某博家人的诉请,撤销对涉案教练桑某明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年6月8日,登封市公安局对程某博死亡事件进行立案,并对桑某明采取强制措施。

程某博父亲认为,涉案教练桑某明在其任职的武术俱乐部内,违规招募了包括被害人程某博在内的5名未成年人进行武术训练,在训练过程中教练桑某明在明知受害人程某博对训练有抵触情绪的情况下,使用戒尺对程某博进行所谓惩罚后要求程某博继续训练,导致程某博在训练中受伤倒地昏迷,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死者程某博系因头部遭受外力所致的硬膜下出血而死。桑某明因疏忽致死而被起诉。

年1月30日,涉事教练桑某明因失致人死亡罪获刑6年。一审判决后,程某博家属和桑某明均提起上诉。

教师体罚学生依法应受到校纪校规制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避免同样的悲剧再次发生,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一定要警钟长鸣,加强对教师的法制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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